近年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责,结合衡南实际,积极推动地域文化、创新文化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做实、做亮、做强基层检察文化品牌,努力打造的“清泉”3+1品牌矩阵,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清泉”3+1品牌矩阵打造过程中,衡南县人民检察院首先打造了“清泉益民”公益诉讼检察文化品牌。
为此,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近年来以“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为理念,在全省率先出台《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办法》《关于加强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办法》,依托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办理的督促整改G322国道棉花山事故多发路段案、督促整改怀邵衡铁路临时使用农用地未依法复垦案、督促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标志标线不全妨碍出行安全案、督促规范乡镇食品摊贩不规范经营系列案,先后获评全省公益诉讼年度十优检察建议、十优案例,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衔接转化典型案例。
其次,打造了“清泉润苗”未成年人检察文化品牌。
对此,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近年来以倾情守护“幼苗”为职业追求,通过前端预防、中端打击和末端帮扶,全链条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合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积极组建女检察官为主体的普法团队,推进“检爱同行——法治进校园、进乡村”全县巡讲活动,真正做到“一校一师”,实现县域23个乡镇(街道)、206所中小学全面覆盖。截止目前,该未检普法团队共计开展各类未成年人预防性侵、诈骗、校园暴力、防溺水等主题普法教育活动200余次,受众3万余人。该团队荣获2023年度衡阳市青年文明号。同时,还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对于实施严重犯罪、性质恶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从严处理,绝不纵容;对于犯罪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从宽处理。近三年,我院对4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其中对20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深化与县委政法委、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的联动配合,积极对家庭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和司法救助,让未成年被害人切实感受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针对监护缺位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
另外,打造了“清泉润心”行政检察文化品牌。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秉持“精准监督,护民润心”理念,主动融合履职,以小切口展现检察担当。近年来持续凝聚法治监督合力,在全市率先与县委政法委建立了《关于加强中共衡南县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与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通过联席会议移送30条监督线索,提请政法委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效能。另外,持续深化法检跨区域协作,加强法检跨区域衔接,与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机制,通过该机制向衡铁法院调阅2022年至2023年的涉诉案件,分析研判执法或诉讼中存在普遍性问题,针对以上行政违法行为制发改进工作检察建议5条。并且,持续深挖行刑衔接拓展案源。依托焦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刑反向衔接案的办理,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检察机关依法法律监督和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执法的的长效工作合力。高质效办理了魏某等6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李某等11人妨害动植物防疫行刑反向衔接案。
2022年以来,在“清泉润心”行政检察文化品牌的引领下,衡南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办理的案件先后被评为省市典型案例,所创建的机制被省市院作为优秀机制推介,所撰写的论文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最后,打造了“屋场恳谈+公开听证”矛盾化解工作法。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团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选取“屋场”作为基层信访工作治理单元,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在“屋场”广开言路,耐心倾听群众诉求;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开展“公开听证”关切需求;“屋场回访”问效重点,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屋场”,让涉法涉诉信访不出“屋场”。
2023年以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屋场恳谈+公开听证”矛盾化解工作法办结涉法涉诉信访件67件,让群众在“屋场”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该工作法也荣获2024年度全市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