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罗某某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罗某某交通肇事案
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本院416室)
本次听证设有旁听席位10位。申请旁听的个人、组织需在2023年6月26日前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受理申请以检察机关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为准,逾期申请或者申请已达规定人数的,不再受理。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人:何心怡
联系电话:0734-2859085
特此公告。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1日
编辑:黄怡峰
二审:肖 雁
三审:郭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