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衡南县教育局对相关非营利性学校违法经营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国家税务总局衡南县税务局对(相关非营利学校)房屋出租人不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衡南县教育局对相关非营利性学校违法经营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国家税务总局衡南县税务局对(相关非营利学校)房屋出租人不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2023年2月7日(星期二)下午3时00分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听证室
本次听证设有旁听席位10位。申请旁听的个人、组织需在2023年2月6日前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受理申请以检察机关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为准,逾期申请或者申请已达规定人数的,不再受理。听证当日查验身份属实后入场。
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联系人:邹淑梅
联系电话:0734-2859821
特此公告。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30日
编辑:黄怡峰
二审:肖 雁
三审:郭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