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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时间:2025-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关于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号)、《湖南省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湘管发〔2025〕51号)、《湖南省省以下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修订版)有关规定,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共计固定资产36件。其中,通用设备14件,家具22件,资产原值共计70324元,已全部到达报废年限,经鉴定无法正常使用,无法修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刘思,联系电话:19108468463;邮箱:2578017705@qq.com。

    本院检务督察人员姓名:李泽浩;联系电话:0734-2859086;邮箱:1615150652@qq.com。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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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时间:2025-12-12  作者: 

    关于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关于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号)、《湖南省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湘管发〔2025〕51号)、《湖南省省以下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修订版)有关规定,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共计固定资产36件。其中,通用设备14件,家具22件,资产原值共计70324元,已全部到达报废年限,经鉴定无法正常使用,无法修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刘思,联系电话:19108468463;邮箱:2578017705@qq.com。

    本院检务督察人员姓名:李泽浩;联系电话:0734-2859086;邮箱:1615150652@qq.com。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