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8日《法治周末》
第08版:中国之治

“衔接转化”形成公益保护治理合力

“没有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和全程跟进,旺华路人行道的施工不会这么顺利……”
12月5日,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在衡南县召开两会报告意见征求会,衡阳市人大代表李小春的发言引来现场共鸣。他和几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完善旺华路人行道”建议,经衡南县检察院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后,很快破除了停滞不前的局面,解决了困扰上万名学生和社区居民的出行难题。
这一民生实事的落地,正是衡南县检察院创新推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的生动注脚。近日,《法治周末》记者走进衡南县检察院,专访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丰,探寻这一机制从萌芽到成熟的实践轨迹。
国道治堵案催生机制创新
G322国道棉花山路段的变化,是衡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成名作”。2021年之前,这段全长2.3公里的道路因弯道过急、路肩缺失,又处于陡坡,每年堵车天数超200天。
有县人大代表提交整治的代表建议,却因涉及交通、公路、乡镇等多个部门,问题始终悬而未决。2021年4月,衡南县检察院将这份代表建议正式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成立专项办案组与多个部门磋商,最终推动县、镇、村三级10个单位形成整改合力。六个月后,阻挡视线的山体被切除、路面降坡、路肩拓宽并黑化、新增了交通标牌,交通事故发生率骤降90%。该案在2022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展播,而在四个半月前的2021年10月中旬,最高检印发衔接转化机制试点通知。
“这不是巧合,是公益保护的制度需求。”杜丰敏锐地捕捉到机遇,在确认湖南省为试点省份后,立即带队启动机制建设。
“检察长带着我们跑县人大常委会,光正式汇报就有7次。”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邹淑梅回忆,从机制设计的法理依据到案件衔接的操作流程,检察官们与人大工作人员逐字推敲。
2022年2月,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以决议形式出台《关于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办法》,为制度落地提供了刚性支撑。随后,这一制度红利迅速释放。据悉,此办法实施三年来,衡南县检察院已从转交的人大代表建议中转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其中3起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十余个来自新疆克拉玛依、浙江嘉兴等地的单位先后组团前来考察学习。
“软监督”加“硬司法”破解生态保护难题
在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初见成效后,衡南县检察院将目光投向政协提案这一“监督富矿”。2023年2月,政协衡南县委员会同步出台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办法,衡南县遂形成“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法律监督”的三维保护网。
“政协提案的调研深度与检察办案的法律刚性相结合,能产生1+1>2的效果。”杜丰解释,政协提案的“软监督”擅长发现共性问题,而检察公益诉讼的“硬司法”则能破解执行难题。
土谷塘航电枢纽大坝的生态修复历程,印证了这一判断。2023年,有县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反映大坝上游漂浮垃圾堆积影响大坝下游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衡南县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依法向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尽快清理现有垃圾,并规范后续清理程序,优化人居环境,保证饮水安全。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敦促航电枢纽即时清理水面的垃圾带,做到“不滞留”;敦促沿河乡镇人民政府即时清理河堤上的垃圾,并入村宣讲,做到“不倾倒”;联络上游的航电枢纽,要求其同样做到及时打捞,做到“不放流”。这起案件不仅被写入市检察院的两会工作报告,更成为全市政协提案工作的示范样本。
2024年4月,衡阳市政协特意将提案工作交流会设在大坝现场,组织七县五区的提案干部实地观摩。“要把衡南‘提案+检察’模式横向复制,让公益保护形成规模效应。”衡阳市政协副主席刘达祥在现场明确要求。
机制影响力持续辐射。2024年8月,湖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袁海平专程赴土谷塘枢纽调研,对该机制“将民主监督成果转化为司法保护实效”的做法高度认可,明确表示将向全国政协专题汇报。当年,衡南县检察院办理的“飞线充电整治”“报废车拆解规范”等提案转化案件,全部入选最高检调研组参阅资料。
系统性问题被转化为建议或提案
“衔接不是单向流转,而是形成治理闭环。”在杜丰看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系统性问题,同样可以转化为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
生态修复资金的“激活”过程,生动诠释了这种闭环效应。2023年,该院承办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时发现,侵权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因缺乏使用细则,已在账户中沉淀数年。“树苗要春天种,鱼苗不能低温季节放,代履行的生态修复资金趴在账上就是浪费。”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法制股股长全晓林坦言,这类问题在基层普遍存在。
衡南县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这一制度漏洞反馈给县政协委员。在检察官协助下,委员形成《关于建立生态修复资金使用机制的提案》,推动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制定管理办法。新机制明确资金“收、管、用”全流程规范,将专家鉴定、修复评估等费用纳入支出范围,形成闭环管理。
2024年8月,《衡南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使用流程》正式实施,2025年初就有林业部门申请资金用于补植复绿,农业部门申请资金开展增殖放流。
据悉,三年来,衡南县检察院已从办案中提炼形成5件高质量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内容涵盖非营利组织审计、驾校用地规范等多个领域。
点评
周超(全国人大代表、衡南县谭子山镇莲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衡南县检察院依托“检察+”机制,汇集人大、政协、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多方公益保护力量,在护航农业发展、成就宜居农村、保障农民权益方面交出了扎实答卷,让司法为民的温度直抵田间地头。建议衡南县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涉农公益诉讼专业化建设,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课题,培育更多的典型案例,以“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成效让公益诉讼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 | 法治周末
记者 | 刘希平
通讯员 | 肖喜伟



△2025年12月18日《法治周末》
第08版:中国之治

“衔接转化”形成公益保护治理合力

“没有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和全程跟进,旺华路人行道的施工不会这么顺利……”
12月5日,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在衡南县召开两会报告意见征求会,衡阳市人大代表李小春的发言引来现场共鸣。他和几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完善旺华路人行道”建议,经衡南县检察院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后,很快破除了停滞不前的局面,解决了困扰上万名学生和社区居民的出行难题。
这一民生实事的落地,正是衡南县检察院创新推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的生动注脚。近日,《法治周末》记者走进衡南县检察院,专访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丰,探寻这一机制从萌芽到成熟的实践轨迹。
国道治堵案催生机制创新
G322国道棉花山路段的变化,是衡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成名作”。2021年之前,这段全长2.3公里的道路因弯道过急、路肩缺失,又处于陡坡,每年堵车天数超200天。
有县人大代表提交整治的代表建议,却因涉及交通、公路、乡镇等多个部门,问题始终悬而未决。2021年4月,衡南县检察院将这份代表建议正式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成立专项办案组与多个部门磋商,最终推动县、镇、村三级10个单位形成整改合力。六个月后,阻挡视线的山体被切除、路面降坡、路肩拓宽并黑化、新增了交通标牌,交通事故发生率骤降90%。该案在2022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展播,而在四个半月前的2021年10月中旬,最高检印发衔接转化机制试点通知。
“这不是巧合,是公益保护的制度需求。”杜丰敏锐地捕捉到机遇,在确认湖南省为试点省份后,立即带队启动机制建设。
“检察长带着我们跑县人大常委会,光正式汇报就有7次。”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邹淑梅回忆,从机制设计的法理依据到案件衔接的操作流程,检察官们与人大工作人员逐字推敲。
2022年2月,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以决议形式出台《关于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办法》,为制度落地提供了刚性支撑。随后,这一制度红利迅速释放。据悉,此办法实施三年来,衡南县检察院已从转交的人大代表建议中转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其中3起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十余个来自新疆克拉玛依、浙江嘉兴等地的单位先后组团前来考察学习。
“软监督”加“硬司法”破解生态保护难题
在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初见成效后,衡南县检察院将目光投向政协提案这一“监督富矿”。2023年2月,政协衡南县委员会同步出台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办法,衡南县遂形成“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法律监督”的三维保护网。
“政协提案的调研深度与检察办案的法律刚性相结合,能产生1+1>2的效果。”杜丰解释,政协提案的“软监督”擅长发现共性问题,而检察公益诉讼的“硬司法”则能破解执行难题。
土谷塘航电枢纽大坝的生态修复历程,印证了这一判断。2023年,有县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反映大坝上游漂浮垃圾堆积影响大坝下游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衡南县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依法向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尽快清理现有垃圾,并规范后续清理程序,优化人居环境,保证饮水安全。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敦促航电枢纽即时清理水面的垃圾带,做到“不滞留”;敦促沿河乡镇人民政府即时清理河堤上的垃圾,并入村宣讲,做到“不倾倒”;联络上游的航电枢纽,要求其同样做到及时打捞,做到“不放流”。这起案件不仅被写入市检察院的两会工作报告,更成为全市政协提案工作的示范样本。
2024年4月,衡阳市政协特意将提案工作交流会设在大坝现场,组织七县五区的提案干部实地观摩。“要把衡南‘提案+检察’模式横向复制,让公益保护形成规模效应。”衡阳市政协副主席刘达祥在现场明确要求。
机制影响力持续辐射。2024年8月,湖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袁海平专程赴土谷塘枢纽调研,对该机制“将民主监督成果转化为司法保护实效”的做法高度认可,明确表示将向全国政协专题汇报。当年,衡南县检察院办理的“飞线充电整治”“报废车拆解规范”等提案转化案件,全部入选最高检调研组参阅资料。
系统性问题被转化为建议或提案
“衔接不是单向流转,而是形成治理闭环。”在杜丰看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系统性问题,同样可以转化为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
生态修复资金的“激活”过程,生动诠释了这种闭环效应。2023年,该院承办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时发现,侵权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因缺乏使用细则,已在账户中沉淀数年。“树苗要春天种,鱼苗不能低温季节放,代履行的生态修复资金趴在账上就是浪费。”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法制股股长全晓林坦言,这类问题在基层普遍存在。
衡南县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这一制度漏洞反馈给县政协委员。在检察官协助下,委员形成《关于建立生态修复资金使用机制的提案》,推动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制定管理办法。新机制明确资金“收、管、用”全流程规范,将专家鉴定、修复评估等费用纳入支出范围,形成闭环管理。
2024年8月,《衡南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使用流程》正式实施,2025年初就有林业部门申请资金用于补植复绿,农业部门申请资金开展增殖放流。
据悉,三年来,衡南县检察院已从办案中提炼形成5件高质量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内容涵盖非营利组织审计、驾校用地规范等多个领域。
点评
周超(全国人大代表、衡南县谭子山镇莲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衡南县检察院依托“检察+”机制,汇集人大、政协、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多方公益保护力量,在护航农业发展、成就宜居农村、保障农民权益方面交出了扎实答卷,让司法为民的温度直抵田间地头。建议衡南县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涉农公益诉讼专业化建设,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课题,培育更多的典型案例,以“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成效让公益诉讼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 | 法治周末
记者 | 刘希平
通讯员 | 肖喜伟